kb体育电竞官网(中国)有限公司领导听课制度
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管理,提高教学质量,使学院领导建立与教学第一线的直接联系,掌握教学运行中的信息,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潜在的或显现的问题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听课领导包括:书记、院长、教学副院长、副书记。
第三条 学院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至少6学时。
第四条 听课的时间、地点以及所听课程由听课领导自行决定,一般不提前通知任课教师。
第五条 听课领导在每次听课时应认真填写《领导听课记录表》,如实记录所有项目。在听课过程中,听课领导应征集学生对课程内容、教师讲课水平、教材及学校、学院教学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。
第六条 听课领导在听课的基础上,应针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,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。
第七条 听课结束后,听课领导须将《领导听课记录表》及时交学院教务。学院教学管理人员须及时整理,定期向合作方、学校教务处和教师所在学院反馈相关内容。
第八条 本规定从2013年9月15日起执行。